近日,泽州交警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因超分已暂停使用,却仍然酒后驾驶一辆套牌的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黑车”,先撞倒了路边等公交车的一位女子,又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轻型货车才停了下来,造成被撞女子死亡的交通事故。
年1月8日13时19分,泽州交警大队晋高路中队接到报警,称高都镇保福村附近,有一辆小轿车撞了行人,又撞在停放路边的货车上;车辆受损,行人受伤。
警情就是命令!晋高路中队民警火速出警赶往现场,伤者已被先期赶到的医院,相撞受损的两车停在原地。民警立即保护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收集现场证据,走访调查目击人;并控制肇事司机石某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4mg/ml,民警随医院抽取其静脉血液,作进一步酒精含量检测。
经办案民警调查得知:司机石某强持有的驾驶证因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以上被停止使用;他所驾驶的哈飞路宝牌银灰色小型轿车是在某修理厂以元的价格当作废铁买来的,现在早已查不到该车的任何信息;所悬挂的车牌号晋EKN06*是石某强自己原有的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已卖)的。石某强多了个心眼儿,卖车时留下了原车号牌,悬挂在了买回的“黑车”哈飞路宝上。
1月8日,司机石某强在巴公镇渠头村一操办喜事的朋友家里帮忙。中午13时许,酒足饭饱的石某强驾驶哈飞路宝小型轿车沿龙司线、高泊路前往高都镇保福村去找朋友,当行驶至保福村附近路段时,先是撞倒了在路边站着等公交车的女子李某芳,又继续向前撞到了停放在路边的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造成了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行人李某芳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等待石某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泽州公安推荐: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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